根据《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【2020】33号)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专家登记入库的相关规定要求,现将公开征集职称评审专家入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委员的专业范围
城乡规划、国土、测绘、建筑景观设计四个专业。
二、评审委员的条件
(一)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。
(二)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,能认真履行职责,遵守评审工作纪律,并接受职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。
(三)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、我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。
(四)现在职在岗,取得正高级工程师、副高级工程师资格3年以上,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,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,可申请加入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。
(五)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。
三、评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:
1.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;
2.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权、表决权;
3.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;
4.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(二)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:
1.准时参加评审会议,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,自觉接受监督;
2.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,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;
3.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;
4.评委委员、专业组成员,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,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,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;
5.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的评审原则,认真履行职责,不得徇私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;
6.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四、评委库委员征集申报流程
(一)申请
申请人登陆-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(https://hrsspub.sz.gov.cn/rcyth/website/#/login)进行申报【日常工作部门选择:深圳市城市规划协会;评委会选择: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】,详见附件《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专家登记入库统操作手册》。
(二)初审
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申请人所申报的信息,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报市人社局。
(三)备案入库
经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,进入市国土空间规划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,批准入库的专家不再进行公示。
五、常态化申报
(一)集中申报时间:2021年3月25日-4月15日(此时间内申报提交人员,将在4月20日前统一处理并上报)。
(二)全年申报。除集中申报,统一上报时间外,其他时间申请申报人员,日常工作部门将在申报人员提交申请的1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上报。
(三)联系电话:83788760
以上通知,从发布之日起,此前有关申请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按此通知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-专家登记入库系统操作手册.pdf
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
2022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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